软件著作权侵权知多少?
发布时间:
2024-04-19 09:00
网络时代的到来,让电脑、手机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应地,各类软件层出不穷。在此过程中,就出现了许多“摘他人果实”的情况。今天,我们就从案例来看看软件著作权侵权相关问题。
案号:(2019)京73民初1309号
案情简介:
一、《天仙道游戏软件》著作权权属与内容的相关事实
软著登字第1923783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载明,名称为天仙道游戏软件V1.0的软件著作权人为苍明公司,开发完成时间为2017年1月3日,首次发表时间为2017年6月1日,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权利范围为全部权利。
软著变补字第201722562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证明》载明,登记号:2017SR338499,软件名称变更后内容为天仙道游戏软件[简称:天仙道]V1.0。
苍明公司提交了操作说明书、部分源码以及相关程序文件、游戏素材等证据证明权利游戏内容。
二、双方接触及被诉侵权游戏运营的相关事实
2018年11月29日,映晓公司与广州畅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畅途公司)签订《游戏独代合作协议》,约定双方进行游戏运营推广合作。2018年12月3日,双方签订了《合作游戏清单》,确定合作游戏为《飞剑诀(BT版)》,并约定了分成比例。
2019年1月28日,《飞剑诀(BT版)》更名为《封妖记-回合捉鬼》上线。映晓公司商务总监王文涛通过微信联系苍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浩,就游戏项目一事进行沟通,双方未对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同日,苍明公司委托代理人施能康在广州市南粤公证处见证下通过登录多个网站下载被诉侵权游戏并注册、登录和运行。
三、其他相关事实
经比对,权利游戏与被诉侵权游戏在游戏画面、游戏人物及文字内容、玩法等方面完全一致。
法院观点: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映晓公司主动与苍明公司联系称:“您公司之前有一款产品叫飞剑诀,可能也有别的推广名,就是H5版的大话西游的玩法的游戏。”“然后听说是您这个项目解散了,有人拿着代码来找我们合作了。”由此可知,映晓公司已自认其接触到苍明公司开发的一款名称为《飞剑诀》或其他推广名称的游戏代码。根据苍明公司提交的权利游戏内容,可以确认映晓公司前述所称的“H5版大话西游玩法”游戏《飞剑诀》即涉案权利游戏,苍明公司曾使用另一推广名《飞仙诀》。据此,本院认为,映晓公司对涉案权利游戏已经接触。
经过比对,权利游戏与被诉侵权游戏在游戏画面、游戏人物及文字内容、玩法等方面完全一致,而映晓公司未提交代码或其他证据证明二者在软件层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据此,根据前述比对情况,结合映晓公司曾主动与苍明公司联系提及他人提供权利游戏代码、被诉侵权游戏存在版权问题等,希望与苍明公司合作向苍明公司分成等事实,本院推定,权利游戏与被诉侵权游戏在软件层面亦构成实质性相似。
映晓公司未经苍明公司许可,复制并向公众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与权利游戏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被诉侵权游戏,侵害了苍明公司就权利游戏享有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映晓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律师说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是什么。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第三条规定“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从以上规定来看,计算机程序及文档就相当于对软件的“表达”,基于此,《著作权法》可以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
其次,从以上案例来看,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认定也是遵循“接触+相同/实质性相似”的侵权认定规则。其中,“接触”的认定与其他著作权侵权案件相类似。“相同/实质性相似”的认定主要是通过对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的对比进行。此时,权利人应当初步举证被诉侵权软件与权利软件实质性相似,例如权利软件与被诉侵权软件在运行界面、运行结果等可视化内容方面存在实质相似,或者存在相同的权利管理信息、相同的特征性缺陷等情形。如果经过初步比对,两者存在实质性相似,则此时举证责任应当转移至被诉侵权人,由被诉侵权人提交源代码与权利人源代码进行比对或提交其他证据证明两软件存在不一致,否则法院有权力推定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而无需对源代码进行比对。同样地,权利人在诉讼过程中,为更好地维护权益,也应当及时提供源代码,以更好地为法院作出是否侵权的判断提供依据。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公司会委托其他主体代为开发软件,对于著作权归属以及要求受托方提供的文件内容约定不清,导致已经支付费用还不享有权利,相同或相似软件依旧无法杜绝。因此,作为委托方,为维护权利应当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归属,并要求受托方提供源代码及文档。而作为受托方,为他人开发完成软件后著作权如果归属于委托方,则不能继续使用该程序及相应文档私自为他人开发软件,否则会产生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