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登记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
2022-01-20 19:58
身份被冒用登记为股东或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并不算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当这一公司已有大量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或者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被冒名登记的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此时可能就要替公司“背锅”。
一旦身份信息被冒用,其实可以选择这两种较为简便的解决方式:
1、如果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在设立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此可见,在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公司登记的,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应当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也可向做出公司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登记。
作为被冒名的人,该如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登记?本文将从相关法律规定、受理单位、申请人提交申请时的注意事项、受理机关审查程序、撤销后的后果来说明。
(一)法律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
(二)受理单位: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① 需要本人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本人不能到场的,需要远程核验身份
② 需要提交撤销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还可以提交其他补充证明资料,证明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事实。例如: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
( 四)受理机关审查程序
① 核对
受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撤销申请后,需要核实申请人身份。
② 公示
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的撤销申请后,应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包括被冒名登记时间、具体登记事项、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
③ 调查
受理机关对是否属于冒名登记需进行调查,调查手段包括查阅冒名登记行为涉及的档案材料,对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登记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等方式,对冒名登记基本事实进行调查,并根据需要征询公安、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意见。
④ 结论
受理机关在调查后,认为被冒名登记事实清楚,或者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可认定冒名成立,登记机关依法作出撤销登记决定。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冒用人对该次登记知情或事后曾予追认,或者公示期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并经调查属实,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不成立的,应依法作出不予撤销登记决定。
⑤ 送达
登记机关做出决定后,应当送达申请人和公司,公司无法联系的,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五)错误登记被撤销后的后果
一旦受理部门认定冒名登记属实,需要撤销冒名登记的相关设立以及变更程序,恢复到被错误登记之前的状态。
如在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便是使用了虚假身份冒名登记的,则要撤销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要公示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被撤销登记日期和原因、作出撤销决定的登记机关等基本信息。
如在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系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则需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冒名登记前的信息,同时公示撤销冒名登记相关信息。
案例参考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也可查询到许多撤销冒名登记的案例,本文摘录2021年8月24日一则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关于撤销西安银翘工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以供各位参考:
“西安银翘工贸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7日,我局接到陈增望(法定代表人、股东)举报:西安银翘工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
经查:西安银翘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1月29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核准设立。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39号凤城九号6幢1单元12602号,法定代表人:陈增望。当事人称身份证2014年4月丢失并出具了礼泉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的证明;工作人员向监事、股东杜朋飞、委托代理人田敏邮寄了询问调查函,均未配合调查;当事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签字均非本人所签;现场核查,登记住所无该公司。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你公司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6年1月29日核准的西安银翘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32100133741)的设立登记。限期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逾期作废。”
当然,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核实,认为撤销证据不足,无法做出撤销决定的,当事人最终还是需要通过民事或者行政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