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抖音”平台注册账号后,是否享有账号所有权?网络主播与MCN机构合作后网络账号归属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
2025-05-23 09:00
一、账号所有权的法律定性
根据《抖音用户服务协议》第2.7条约定,用户注册后仅享有账号使用权,所有权归属平台运营方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需特别注意的是,平台所有权与用户使用权的分离,并不否定用户对账号运营产生的经济价值享有权益。例如,账号积累的粉丝量、商业合作机会等,属于用户通过劳动和投入形成的虚拟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
二、MCN机构合作中的账号归属认定
抖音账号的归属认定是法律、商业和技术交织的复杂问题。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案例检索:
(2023)苏1302民初9952号、(2024)苏13民终1419号
案例简介:
2022年9月9日,江苏宿迁某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启文化传媒公司”)与葛某飞签订《电子商务运营合作协议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抖音平台电子商务销售渠道的运营推广。葛某飞将其抖音平台账号“某某爱美食”(UID:18***663)交予某启文化传媒公司运营,公司为葛某飞提供直播间建设、直播间运营、广告推广等运营服务,葛某飞负责产品拍摄、图片美工等。葛某飞账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归双方共同所有(所有权双方各占50%)。合同约定了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保密义务及违反该义务的损失计算。同时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无法继续,视作根本违约,违约方视为自动放弃账号所有权。
2023年5月15日,某启文化传媒公司运营人员刘某龙离职,由员工张某接管案涉账号运营服务。次日,葛某飞提出解除与某启文化传媒公司的合作合同,某启文化传媒公司未同意。同月,葛某飞从案涉账号登录设备上将某启文化传媒公司剔除,不再与其合作,并将抖音号“某某爱美食”预留的对接商户微信号变更为某启文化传媒公司已离职员工刘某龙,案涉抖音名称“某某爱美食”更名为“某某美食记”。后葛某飞与某启文化传媒公司对后续视频剪辑等运营事项仍进行了沟通。同年6月16日,葛某飞向某启文化传媒公司员工张某发送信息,再次要求解除双方之间合作协议,某启文化传媒公司未同意。
某启文化传媒公司认为葛某飞于2023年5月起私自更改账号密码,并拒绝归还当月账号运营收益,且违反保密约定将账号交于第三人运营,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
1、确认江苏宿迁某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葛某飞于2022年9月9日订立的《电子商务运营合作协议合同》于2023年11月6日解除;
2、葛某飞向江苏宿迁某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返还抖音账号(UID:18***663);
3、葛某飞向江苏宿迁某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2023年5月利润分成13138.9元、泄露商业秘密损失50000元以及违约损失赔偿。
二审法院:
1、改判葛某飞向江苏宿迁某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的泄露商业秘密损失为10000元,并依法计算了违约损失赔偿为94578.12元
2、对一审其他判项予以维持。
裁判观点:
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络账号的权属纠纷,本质上是账号所代表的市场经济价值的归属之争。在确定网络账号归属时,除考虑网络账号名义上的注册人外,还应当考虑账号注册、使用、管理和收益的实际情况,在尊重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的基础上,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效益原则和公平原则,合理认定账号的归属。当账号具有明显的经济属性特征,人身属性不强,权属变更不会导致其经济价值丧失或严重贬损的时候,可以依法判决该账号不归主播所有。
具体到本案中:第一,用户在服务商的相关平台注册并使用账号并不直接与服务商共同享有该账号的所有权,而仅享有相关使用权益。某启文化传媒公司与葛某飞虽在合作协议中对于一方违约后的账号归属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违约方视为自动放弃账号所有权”,但实际指向的是作为用户在平台上正常使用该账号的权利。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当遵守。第二,从账号人身属性看,案涉账号并未形成以葛某飞为主的个人IP。案涉账号发布视频内容与美食制作相关,视频中并无葛某飞本人出现,粉丝对于账号的喜爱,更多是基于视频内容,而非主播个人,故账号与主播之间并未形成强烈的人身依附性。第三,案涉账号产生的经济价值与某启文化传媒公司后期投流、推广等运营服务密不可分。某启文化传媒公司的运营和投资增加了账号的市场价值。因此,案涉账号经济属性强于人身属性,法院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判决账号归属于某启文化传媒公司并不会贬损其经济价值,故葛某飞应向某启文化传媒公司交付账号密码并协助某启文化传媒公司对账号中绑定、认证的身份信息进行变更。
律师分析
在该案例中,法院通过三步法判定账号归属:一是通过合同审查,确认"违约方放弃账号所有权"条款合法有效;二是通过属性分析,认定账号无主播出镜,未形成个人IP,经济属性占优;三是通过价值评估,确认MCN机构的运营投入显著提升账号市场价值。最终判决账号归属MCN机构。
实务建议
网络主播与MCN机构合作时,应在合同条款设计上注意:
1、明确账号使用权归属,区分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法律概念,避免使用"所有权"等易引发争议的表述;
2、约定违约责任时,需平衡双方权益,避免因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
3、细化账号交接流程,包括密码变更、实名认证变更及平台审核配合义务。
合同履行中应注意:
1、主播应保留账号注册原始凭证(如手机号、邮箱)及运营记录,证明个人贡献;
2、MCN机构需建立完整的运营投入台账(如投流费用、团队分工记录),以主张经济价值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