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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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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砾婷律师受邀为西安市莲湖区企业做 《社保新规下中小企业如何合法合规关注社保知识》 用工指导专题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营造新法顺利实施的良好氛围,做好社保新规下企业的用工指导,2025年8月22日上午,我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劳动仲裁兼职仲裁员孟砾婷律师在恒和智系智慧产业园为西安市莲湖区企业进行了《社保新规下中小企业如何合法合规关注社保知识》用工指导专题培训。

培训中,孟律师紧扣《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倍受关注的第十九条内容,以其作为劳动法律师及兼职仲裁员的双重身份,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多年来深耕劳动法领域积累的宝贵经验,围绕社保“新”政核心条款解读、社保“新”规合规操作指南、用好政策红利帮企业“减负”、中小企业社保合规操作清单四个方面,从合规操作入手,为企业HR进行了多维度的解析。



参会人员表示,孟律师的培训内容专业、实操性强,为企业规范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助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法条链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有前款规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请求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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