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于2011年3月10日经A公司招录,进入该单位工作。2013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周某被分别安排与甲乙丙三家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分别由甲、乙、丙公司开始发放工资,并代缴社保。需要说明的是:甲乙丙三个公司均为劳务派遣公司,自入职至今,周某的工作岗位、内容、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一直在A公司从事停车场收费员工作
我们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常遇到一审未申请鉴定,二审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鉴定的情况。那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二审诉讼中是否可以提出鉴定申请呢
由于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限,离世时亲属并不在场,亲属对死亡原因存有疑虑也是人之常情,加之普通群众对于监所制度并不了解,不幸经历服刑亲属死亡时,悲痛之余也会手足无措,可能产生纠纷
雇主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第三者责任险)中所称的第三者,包括雇员以及雇员因工造成损害的他人,是对雇主有请求权的人。实践中,雇主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雇主认为已经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则以保险责任未确定、第三者非合同主体等事由拒绝赔偿
在如今房地产行业坚持“房住不炒”、金融形式去杠杆的主要基调下,很多使用传统“高杠杆”模式快速膨胀的房企在资金上遇到了很大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的新闻也屡见不鲜
2021年8月1日,甲经乙中介公司居间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日甲向乙公司支付中介费3万元,向丙支付首付款20万元。后丙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甲迫不得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丙返还首付款、赔偿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