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险单现金价值又称为保单现金价值或简称现金价值(现价),是保险法专有概念,非保险法律关系并无现金价值的适用情形。这就造成诉讼中各方对现金价值的不同理解。正因为各方对现金价值法律概念理解不同,致使法律适用不同。所以,在处理现金价值问题时,应先厘清现金价值概念。
对于实际施工人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中有明确的论述及认定标准,本文不再论述。本文仅讨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欠付实际施工人工程款的情形时,应由哪方主体承担付款责任。
编者按:就短期(保险期间一年)保险,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续保需与保险人重新达成合意,保险人有权不同意继续承保。就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投保人在宽限期内仍未缴费,保险合同中止。中止期间,因被保险人患病致使健康状况恶化,保险人有权决定不恢复合同效力。
人民法院能否强制解除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合同并提取保险合同解除后保单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