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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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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约定按残疾程度给付保险金不属于免责条款

编者按:人身保险合同约定按比例赔付保险金,目的在于根据被保险人伤情轻重,在保额范围内实现区别赔付,以体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覆盖功能。按残疾程度比例给付未在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内减轻或排除保险人应承担的风险与损失,不应当认定为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保险合同中伤残鉴定标准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条款

编者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系对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属于保险责任条款,并非免责条款。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共有财产怎么办?

【法规速递】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高处作业免责条款适用分析

编者按:保险人在销售建工团体意外险时,应针对高处作业免责条款制作书面声明,条款加粗、加黑,确保履行提示义务;应向投保人以口头或书面解释说明免责条款,并保留保险人说明及投保人明确表示理解、知悉条款内容的证据。

建工团体意外险中被保险人年龄限制分析(二)

编者按:建工团体意外险中约定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16-65周岁,当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超过66周岁,保险人明知被保险人年龄超过约定限制仍同意承保。根据诚实守信、禁止反言原则,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应负保险责任。

建工团体意外险中被保险人年龄限制分析(一)

编者按:建工团体意外险中限定被保险人年龄为16-65周岁,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未超过65周岁,则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负保险责任。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处于65-66周岁之间,因保险人明知被保险人年龄仍同意承保,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同样应负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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