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司法解释规定承保风险、不承保风险与除外风险共同造成损失,当原因难以确定时,法院可采用比例分摊原则酌情判令保险人负一定保险责任。笔者认为该规则以多个原因同时、独立起作用造成损失为适用前提,法院应先查明损失确由多个原因造成,进而确定哪一个原因是近因,避免比例分摊原则的滥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编者按:被保险人因自身疾病引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未诱发、加重自身疾病,被保险人继而因自身疾病(不承保风险)死亡,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即便被保险人违规驾车诱发疾病死亡,前因交通肇事是除外风险,后因疾病是不承保风险,前、后因均非承保风险,保险人同样不负保险责任。
编者按:虽然被保险人落水原因无法查明,不能确定被保险人疾病突发落水,还是落水后导致疾病,但被保险人落水致死的近因是落水后河水作用,近因明确且单一,无需适用比例分摊原则。
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后,依法享有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但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到岗上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作为单位应如何操作才能合法合规?对此,本篇文章我们将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进行详细论述。
编者按: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遭他人肇事碰撞,被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无责时,无论从近因原则,还是原因免责条款分析,被保险人无证驾驶,保险人仍应承担保险责任。